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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墓有哪些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指南

  • 沈阳墓地网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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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阳公墓有哪些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指南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总则、分类,提出了服务场所设施、服务提供、评价与改进的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节地生态安葬服务。

2 沈阳公墓的销售价格表一览表!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287—2023 殡葬术语

MZ/T 022  骨灰寄存服务

MZ/T 023  骨灰撒海服务

MZ/T 034  公墓业务接待

MZ/T 035  墓体制作服务

MZ/T 036  公墓安葬服务

MZ/T 038  公墓祭扫服务

MZ/T 048  殡葬服务满意度评价

MZ/T 102  安葬随葬品使用要求

MZ/T 134  节地生态安葬基本评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287—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节地生态安葬  land-saving and ecological burial

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

[来源:GB/T 23287—2023,3.24]

3.2 

节地生态安葬服务  land-saving and ecological burial service

为节地生态安葬提供相应帮助和支持的一系列活动。

[来源:GB/T 23287—2023,5.2.2]

3.3 

骨灰寄存服务  bone ash consignation service

提供将骨灰存放在殡葬服务机构骨灰安置设施内的活动。

[来源:GB/T 23287-2023,5.1.4]

4 总则

4.1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4.2 坚持以人为本和尊重公序良俗,传承优秀的生命文化。

4.3 坚持因地制宜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葬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4.4 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共推,支持城乡居民、殡葬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沈阳公墓有哪些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指南

5 分类

节地生态安葬按照安葬方式不同进行分类,见表1。

表1 节地生态安葬分类表

安葬方式

说明

节地型墓位安葬

在安葬设施内采用节地型墓位安葬骨灰或遗体的安葬形式

骨灰立体安葬

在骨灰堂(楼、塔、墙、廊、地宫等)以格位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形式

骨灰植树(花、草等)安葬

在骨灰安葬设施内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使用可降解容器盛放骨灰,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以植树(花、草等)为主要标识((或设置其他小型标识物))安葬骨灰的安葬形式

骨灰撒散

将骨灰撒放到指定土壤、水域等区域的安葬形式

深埋

将骨灰(遗体)直接或放置于可降解容器中深埋于地下,地面以草坪等形式覆盖的安葬形式

其他形式节地生态安葬

除上述安葬方式以外,采用数字化安葬a等其他节地生态安葬形式

a    数字化安葬是指对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既无遗体又无骨灰的逝者,将生前的个人资料、生平事迹等信息进行数字化保存和纪念的安葬方式。

6 服务场所设施

6.1 安葬区

6.1.1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殡葬用地分布特点,统一合理规划建设,规划选址需考虑下列因素:

—— 宜选择城乡用地分类中的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优先利用弃置地、贫瘠地、荒废地;

—— 远离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及其场所,上空不宜有城乡高压架空线路;

—— 避开耕地、河道、河流、水库、堤坝、居民集中居住地等区域以及交通主干道,避开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段。

6.1.2 根据土地资源状况与环境特点,设置独立的节地生态安葬区,或利用现有安葬区划出部分区域实行节地生态安葬。

6.1.3 结合周边自然环境、人文特征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充分利用原有场地、设施,宜保留原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宜进行微地形改造,避免大规模的建造、拆迁、挖掘等工程。

6.1.4 容量设置宜便于安葬、祭扫和人员疏散,设立与安葬量相配套的公共空间。

6.2 安葬设施

6.2.1 景观、道路等设施宜根据建筑布局和周围环境条件,考虑安全、便捷的方案,并满足消防通行的需求。

6.2.2 绿地、园林等宜根据当地土地条件配置植物,种植设计需考虑维护原生种群,保护古树名木和现有大型树种,培育本土树种和特有植物群落。

6.2.3 安葬设施选用绿色、环保、节能的材料,建设和养护周期宜建养并重,通过科学设计、精细管理,减少服务投入,降低资源消耗。

7 服务提供

7.1 服务机构

7.1.1 服务机构宜按MZ/T 034的规定设(配)置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设施设备。

7.1.2 服务人员宜熟悉节地生态安葬相关定义、政策、服务流程等,掌握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操作规范,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或资格证书。

7.1.3 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礼仪培训。

7.2 服务流程

7.2.1 准备

7.2.1.1 制定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的安全保障方案。

7.2.1.2 针对突发事件、特殊天气等非常情况宜制定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应急预案。

7.2.1.3 对墓地、骨灰堂等安葬区域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道路、铺装、环境设施应干净、整洁。

7.2.1.4 检查各类安葬设施设备,宜关注生态品质、植被养护、卫生质量等要素。

7.2.2 接待

7.2.2.1 接待服务按MZ/T 034的有关规定进行。

7.2.2.2 建立节地生态安葬知识宣传推广和问询解答的机制和流程。

7.2.2.3 宜采用大厅导引、窗口服务、电话以及新媒体等方式,提供节地生态安葬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经办、个人权益等咨询服务。

7.2.2.4 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及需求,引导采用适宜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7.2.3 安葬

7.2.3.1 节地型墓位安葬服务按MZ/T 036的有关规定进行,需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宜多人共用一处节地型墓位,家庭成员等共性人群宜合葬,其合葬墓碑宜建立以该人群特质为主题的纪念标识物;

—— 安葬骨灰的单个墓位占地面积宜不大于0.6 m2,安葬遗体的单人墓位和双人墓位的占地面积宜分别不大于3 m2和4 m2;

—— 地上标识物宜小型化、人性化、个性化、艺术化;

—— 墓体制作按MZ/T 035相关规定,宜采用小型墓体、集体墓碑。

7.2.3.2 骨灰寄存服务宜按MZ/T 022的规定进行,壁葬、廊葬等骨灰立体安葬,需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格位应防水、防潮,确保密闭性;

—— 格位空间以安放标准尺寸骨灰盒(容器)为宜,可采取前后或左右相邻的方式放置。

7.2.3.3 骨灰(遗体)植树(花、草等)生态安葬服务,需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宜将骨灰(遗体)放置于可降解容器内或直接葬于土中;

—— 定期对生态安葬区环境维护,道路周边、广场等供人通行及活动范围内的树木,其枝下净空不小于2.2 m。

7.2.3.4 骨灰水体撒散参照MZ/T 023的规定执行,骨灰安葬设施内撒散,需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由殡葬服务机构专业工作人员陪同,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 骨灰撒散区设置于安葬设施内避风的区域,避免粉尘和异味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不宜将骨灰直接撒散于绿地或土壤表面,骨灰撒散后及时恢复绿地或土壤原貌。

7.2.3.5 骨灰(遗体)深埋服务,需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宜将骨灰(遗体)直接或放置于可降解容器中进行;

—— 深度距离地表不少于1.5m,深埋坑底高出地下水位不小于1.5m。

7.2.3.6 随葬品使用按MZ/T 102相关规定,宜采用可降解材料,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7.2.4 祭扫

按MZ/T 038的规定进行,需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推广集中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代祭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

—— 保护公共环境,加强安全防火。

7.3 数字化服务

7.3.1 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数字化建设,可提供以下数字化服务:

—— 设立数字安葬空间,定制电子墓碑;

—— 推行数字祭扫,提供远程祭扫、直播祭扫等服务,倡导重要节日数字共祭;

—— 建立数字化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公布、网上预约、信息查询及意见反馈等功能。

注: 电子墓碑是指展示逝者生平、人生经历、家风家训等内容的网络空间。

7.3.2 数字安葬服务充分考虑个人隐私保护、敏感信息最小化、知情同意、数据信息安全等因素。

8 评价与改进

8.1 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按MZ/T 048的规定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收集服务质量的评价信息。

8.2 按MZ/T 134的规定开展评价工作。

8.3 围绕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持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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